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浏览:267次   发布时间:2024/2/29 11:21:02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春季开学后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检查所属实验室门窗、水、电、气线路等是否完好,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在有效期内且可以正常使用,确保消防通道、防火门等通畅,严禁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

(二)加强危化品和气体管理工作。做好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管制类化学品购买必须通过平台购买,建立购买、领用、使用、销毁的全过程动态台账。加强气体管理,务必从有资质的单位购买气体。其他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三)加强特种设备管理。新购置高压灭菌锅必须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气体钢瓶应存放在安全位置,妥善固定,定期检验。

(四)规范废弃物处置。实验废弃物按照废弃物的类别、性质和状态进行分类收集,按照规定存放,学校集中处理。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项目风险评估和管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六)材料报送:各二级单位认真排查,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汇总表签字盖章后3月6日(下周三)下班前报送至弘正楼415(西),电子版发送至314501219@qq.com。实验台面水龙头维修按仪器设备维修报送国资处,此表无需重复填报。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