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开展复学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浏览:415次   发布时间:2020/4/1 11:54:03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党字﹝2020﹞8号)精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后勤与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联合开展复学前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

二、检查范围

1.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2.各单位、各部门占用及管理的公共用房。

三、检查内容

(一)组织对所管理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检查重点:

1.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实验室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及整改完成情况。

2.实验室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实验室的用电、用气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

4.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是否按程序采购,实验室内严禁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试剂是否分类、有序存放。

5.剧毒品是否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

6.存储化学试剂的机械有霜冰箱是否进行防爆改造,机械无霜冰箱不得存储化学试剂,是否存在冰箱放置食品现象。

7.实验室三废排放是否符合规范。

8.气瓶、灭菌锅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二)各单位、各部门对占用及管理的公共用房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

1.对现有危房、危墙是否采取了防范措施。

2.是否存在墙皮脱落、屋顶漏雨、围墙漏洞倾倒等安全隐患。

3.车棚、电热器、空调外机等公共设施是否安全稳妥。特别要对楼顶、墙面、窗户和楼体外挂物进行认真排查,以免发生物体掉落砸伤事件。

4.公共区域、楼宇内是否有私自搭建占用空间现象。

5.出租出借房屋的房屋结构是否改变,是否存在私搭乱建。     

6.在建项目是否有专人负责监管,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责任到人;有关部门是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

7.所占用的地下室是否有杂物堆积,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8.用电负荷是否超载,线路老化程度。

9.各单位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是否有垃圾死角,垃圾清运是否及时,枯枝败叶是否清理外运。

四、检查方式

从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各单位(部门)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学生返校前)

各单位(部门)对照检查重点和常见隐患,进行彻底自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并及时整改,对本单位、本部门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要形成书面材料并经本单位或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及时上报。上报以后至学生返校前,要做进一步的排查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二) 学校检查、抽查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前)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安全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认清形势,层层压实责任,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方式方法和责任分工,组织好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 突出检查重点,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结合疫情防控、返校复学、季节气候特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项目的检查。各单位要明确安全稳定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水平。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要强化工作落实,督促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后勤与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