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实验室安全工作“二十个严禁”“十个应该”,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值班巡查:假期期间需加强值班值守,规范人员出入。假期运行的实验室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要求做好假期留校实验人员报备审批工作,填写《实验室假期留校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于4月29日前报送至弘正楼415西,电子版发送至314501219@qq.com,相关材料留存备查,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
(二)规范重要危险源管控:重点加强各类危化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实验废弃物等的管理工作。试剂分类存放,规整有序,管制类化学品严格按照规范存放,防止跑水浸泡。易燃易爆化学品严禁暴晒,严禁超量存放,严禁固液混放,严禁配伍禁忌的化学品混放,并做好使用记录。严禁私自购买和违规使用管制化学品。
(三)强化实验设备管控:重点强化高温、高压、高转速类设备的使用管控,明确设备责任人和操作权限,严禁非
授权人员操作,定期核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排除老化、异响等安全隐患。
(四)科学规划实验时间:合理安排实验周期与时段,避免在人员疲劳时段(如午休前后、深夜等)开展高风险实验;单次实验时长需提前评估,预留充足应急处置时间,杜绝因赶进度导致的操作疏漏,引发安全事故。
(五)严格落实人员指导:假期如需开展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在场跟踪,提前将操作规程、风险点及应急措施讲清讲透;实验过程中需实时关注学生操作,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安全规范贯穿实验全程。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将上述要求落到实处,共同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