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3月17日、18日,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集中检查,结合前期各二级单位自查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环境卫生与信息牌管理:加强实验室日常卫生清洁,保持实验区域整洁有序,物品摆放规范整齐,及时清理杂物、垃圾与闲置设备,杜绝卫生死角,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实验室信息有变更的及时更新实验室信息牌内容及管理责任体系,报国资处备案。
(二)规范重要危险源管控:重点加强各类危化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实验废弃物等的管理工作。试剂分类存放,规整有序,管制类化学品严格按照规范存放,防止跑水浸泡。易燃易爆化学品严禁暴晒,严禁超量存放,严禁固液混放,严禁配伍禁忌的化学品混放,并做好使用记录。
(三)强化实验设备管控:重点强化高温、高压、高转速类设备的使用管控,明确设备责任人和操作权限,严禁非授权人员操作,定期核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排除老化、异
响等安全隐患。
(四)科学规划实验时间:合理安排实验周期与时段,避免在人员疲劳时段(如午休前后、深夜等)开展高风险实
验;单次实验时长需提前评估,预留充足应急处置时间,杜绝因赶进度导致的操作疏漏,引发安全事故。
(五)严格落实人员指导:实验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在场跟踪,提前将操作规程、风险点及应急措施讲清讲透;实验过程中需实时关注学生操作,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安全规范贯穿实验全程。
(六)强化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与考核,未取得准入资格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未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平台(http://211.81.223.184:9090/Tykspt1/default/index)进行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的二级单位,尽快组织安排。不能开展此项工作的二级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说明原因。已通过其他形式考核的二级单位向国资处提供说明材料,并将考核材料留存备查。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要查思想、查文档、查现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将相关要求逐项落到实处,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共同筑牢校园实验室安全坚固防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