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
为了做好2008年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防止仪器设备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进一步规范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填报程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置计划应坚持够用实用的原则,不得购置配置较高的设备。除特殊专业、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得购置笔记本电脑、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等数码设备。
二、对于单价超过5万元及成批值超过10万仪器设备,需学院提交设备论证报告。
三、设备购置计划不得超过学校分配的经费指标,经教务处审批后报国资处。
四、购置计划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电子文档(excel文件)和书面计划各报一份,书面计划要用A4纸横向打印,必须有学院负责人和教务处审批人签字,否则不预受理。
五、计划上报后,使用单位老师不得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动,须经学院领导签字认可。
六、购置计划表格采用统一格式,表格结构不得随意改变,模板到国资处网站下载。
七、报送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
八、联系人: 徐国栋 电话:8045174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2008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
电子文件发送邮箱:XGD47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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