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资产核查盘点工作,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产核查盘点基准日及核查盘点目标
核查盘点基准日:各单位(部门)于2024 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入账的资产。
核查盘点目标: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重点核查盘点资产账、实物账、使用人、存放地点等相符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全面深入梳理排查资产管理问题,确保核查盘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部门)及时依法依规整改,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范问题再发生。
由于近期我校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系统暂时停用,各单位(部门)核查盘点工作可在前期资产专项整治及资产“回头看”工作基础上先行开展,系统开放时间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