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浏览:47次   发布时间:2024/9/4 15:18:15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北方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坚决把“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二、突出工作重点,筑牢安全防线

(一)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特别做好实验室的水电安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废弃物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实验室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制订事故预案操作细则,做好事故预防、预警,最大限度地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一时间正确处置突发事故,并及时报告。

(三)加强重要危险源管理。实验室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危险源的管理,特别是管制化学品的管理,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回收,实现闭环管理。

(四)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操作培训,做好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加大实验室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单位于9月9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汇总表》(附件1),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发送至314501219@qq.com,纸质版报送至弘正楼415(西)。

(二)学校将于9月9日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