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校内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浏览:340次   发布时间:2017/5/11 11:33:53

各学院(系)、各部门:

为规范和完善学校校内采购工作,保证校内采购项目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公开征集校内采购评审专家,用于学校自行采购范围内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公开征集各类专业人才(含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二、申请评审专家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校内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2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对工作年限或文化程度不满足上述条件,但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行情,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校内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校内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纪录;

三、评审专家专业范围

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件、网络设备、监控、家电、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办公家具、试验材料、医疗设备、电子仪器、舞台灯光及音响、印刷、图书教材、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健身器械、小型维修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及各类服务项目等。

四、申报材料

(一)河北北方学院校内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申请表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

(二)学历、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二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五、审定

凡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人才,经学校评定后,即可作为校内采购评审专家从事学校相关校内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取得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教职工填写评审专家登记表后,自动取得校内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今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原则上学校从校内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推荐。

六、其他

(一)建立学校评审专家库,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招投标法规、规范学校采购活动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报名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二)评审专家将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三)请各部门汇总纸质材料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414室,并将电子表版资料发到电子邮箱37187146qq.com

(四)征集时间:2017510日至2017610日。

(五)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4029197

 

附:河北北方学院校内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5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