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单位到国资处网站“仪器设备管理WEB系统”上下载仪器设备明细账,或到设备科拷贝数据,按照设备明细账详细核对本部门的设备,如有帐、物或其它不符信息,请于三月一日前到设备科更正。
2、更换标签的设备范围:单价8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设备。
3、国资处在3月5日前将统一打印的设备标签发到各系、部、处,请设备所属部门更换标签时将原有标签清理干净,计算机一律贴在主机上,具体标签张贴要求参考国有资产管理处《标签张贴说明》。
4、时间要求:各单位在4月20日前完成,请各系部主任和实验室主任认真组织安排。
5、有问题请与我们及时联系。电话:8041632 联系人:杜建华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